各二級學院、各班級:
根據(jù)教育廳學生資助中心《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(湘學助〔2021〕28號)》文件精神,經研究,我院決定于2020年9月24日-11月8日開展2020-2021學年度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及2021-2022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工作?,F(xiàn)將工作方案印發(fā)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,制定本學院的具體工作方案,并認真組織實施。
學生工作部
2021年9月21日
附件1
學院2020-2021學年度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
及2021-2022學年度國家助學金評選工作方案
2020-2021學年度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及2021-2022學年度國家助學金評選工作即將啟動,為做好我院國家獎、助學金的評選工作,有關評選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對象及要求:
(一)國家獎學金
一)評選對象:全日制??贫⑷昙壷衅穼W兼優(yōu)的學生;
五年制??莆迥昙壷衅穼W兼優(yōu)的學生。
二)評選指標:
機械工程學院 | 汽車工程學院 | 信息工程學院 | 電氣工程學院 | 經濟貿易 學院 | 湖南機電 職院 | |
指標名額 | 2 | 2 | 4 | 4 | 4 | 16 |
備注:學生資助中心不組織全校國家獎學金答辯會,匯總各二級學院推薦名額和評定結果報相關資料至省資助中心。各二級學院如達標學生人數(shù)不夠、指標有多,提前聯(lián)系學生資助中心進行協(xié)商和處理,切不可隱瞞、私下處理或降低執(zhí)行,否則無法通過省資助中心復檢、浪費指標,自負后果。
三)評選要求:
1、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;
2、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各項規(guī)章制度和大學生文明行為準則,全年無不良行為和違紀現(xiàn)象;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(yōu)良;
3、國家獎學金申報者參評當學年度的學業(yè)成績均不得出現(xiàn)不及格科目,且學業(yè)成績排名必須在專業(yè)年級排名10%以內,綜合考評排名必須在班級排名10%以內(學業(yè)成績和綜合考評均以各自信息系統(tǒng)內人數(shù)和排名為依據(jù));
4、申報者學業(yè)成績和綜合考評如排名在10-30%之間,需在道德風尚、學術研究、學科競賽、創(chuàng)新發(fā)明、社會實踐、社會工作、體育競賽、藝術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現(xiàn)特別優(yōu)秀(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),否則不具備申請資格。
5、申報者必須提交參評當學年度完整成績單(公選課除外),其中平均分不低于90分,且單科不低于75分;提交系統(tǒng)內學業(yè)成績和綜合考評排名頁面截圖或打印資料。
6、各二級學院嚴格按國家獎學金評定政策、流程要求和《國家獎學金評分細則》,結合學風建設,組織通過資格審核的申報者開展本院國家獎學金申報者進行公開PPT答辯會,按指標額將評選結果和相關資料提交至至學生資助中心(如推薦申報者學業(yè)成績和綜合考評不合格,則扣二級學院考核分)。
7、學生資助中心不組織全校國家獎學金答辯會,匯總各二級學院評定結果報相關資料至省資助中心。各二級學院如達標學生人數(shù)不夠、指標有多,提前聯(lián)系學生資助中心進行協(xié)商和處理,切不可隱瞞、私下處理或降低執(zhí)行,否則浪費指標的后果自負。
四)資料提交:
1、按要求高質量、準時提交相關資料,截止時間:2021年10月15日
2、《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申請表報送,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內所有選項都要填寫,申請審批表必須正反雙面打印,每人一份一頁(不裝訂入冊內)。
3、申請審批表上簽名處必須是手寫簽名,不能用手寫體印章、公章等替代。
4、學生的申請審批表上“院系意見”欄加蓋院(系)公章,不能用院(系)學工辦、院(系)黨委(黨支部)公章代替,“學校意見”欄加蓋學校公章。
5、申請理由和推薦意見要認真填寫,不能只羅列獲獎情況,要用敘述性的語言描述該生情況。同時,要注意推薦意見與學生的相關信息要一致,不要前后矛盾(如表格中學生基本情況欄“政治面貌”填的是“預備黨員”,可到“推薦意見”欄中,學生又變成了“正式黨員”)。申請理由200字以上,推薦理由100字以上。院系意見100字以上,不同學生的申請理由、推薦理由及院系意見,不能雷同。
6、學生的申請理由、推薦人推薦意見、院(系)意見的填寫時間和學校意見的填寫時間相差必須大于公示天數(shù)。(如:學生申請時間9月9日、推薦理由填寫時間9月12日,院系意見9月22日(請照實填寫,院系評選是需要時間的,不可能班級一推薦,院系就同意通過。院系擬推薦學生名單確定后,應在院系范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),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(周六周日等法定節(jié)假日不算公示時間)。
7、二級學院推薦申報的學生需要提交資料:《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,答辯PPT, 2寸大頭照,個人成績裝訂的冊子,成績單;專業(yè)成績和綜合考評排名表,個人基本信息和所獲成績簡介。二級學院需要提交資料:《國家獎學金申請匯總表》;《國家獎學金申報者材料評分表》、《國家獎學金申報者答辯會匯總表》、《國家獎學金申報者推薦名單》,答辯會照片和新聞稿;公示照片。
(二)國家勵志獎學金
一)評選對象:
全日制專科二、三年級中品學兼優(yōu)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;五年制??莆迥昙壷衅穼W兼優(yōu)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。
二)評選要求:
1、申請者必須通過本年度學校貧困認定;
2、申請者必須是在校、在籍高職學生(休學、入伍、退學學生無申請資格);
3、申請者必須提交上年度完整成績單(公選課除外),其中平均分不低于75分,且單科不低于60分;
4、德、智、體、美、勞全面發(fā)展,有突出表現(xiàn);
5、無違紀違規(guī),無不良表現(xiàn)。
(三)國家助學金
一)資助對象:
全日制專科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;
五年制??扑摹⑽迥昙壷屑彝ソ洕щy的學生。
二)評選要求:
1、申請者必須通過學校貧困認定;
2、申請者必須是在校、在籍高職學生(休學、入伍、退學學生無申請資格);
3、申請者不得出入酒吧、歌舞廳等高消費場所,不能有明顯高消費行為;
4、無違紀違規(guī),無不良表現(xiàn);
5、“七類特困”學生也要提交申請,無申請表視為自動放棄。
(四)重要說明
1、一等助學金指標必須先滿足七類特困學生。
學生資助中心根據(jù)各二級學院“七類特困”學生數(shù)據(jù)分配一等助學金指標,達到評選要求的“七類特困”學生原則上必須評為一等助學金(自愿放棄者除外);在此基礎上,如有多余的一等助學金名額,則根據(jù)人數(shù)和貧困認定情況再進行分配;如實際“七類特困”學生多于一等助學金分配名額,則建議個別評定為二等助學金。
2、各二級學院認真核查“七類特困”學生信息表,如漏掉、多報,則相關個人、負責人和單位自行負責。
3、符合申報條件,因指標限制而未評上國家獎學金者,原則上應評定為國家勵志獎學金。
4、國家獎、助學金力爭普惠,獎勵和資助更多的同學,國家獎學金者獲得者不能同時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;國家獎學金者、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原則上不同時申請國家助學金(除非家族經濟條件特別困難且自立自強、學業(yè)特別優(yōu)秀的學生)。
二、獎助標準:
國家獎學金:8000元/人;國家勵志獎學金:5000元/人;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/人、二等3300元/人、三等2200元/人。
三、名額分配:
“七類特困”學生信息核對和貧困生認定工作結束后,再進行指標名額分配,另行通知。
四、其他要求:
1、為保證獎、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順利進行,請務必按時完成貧困認定和“七類特困”學生信息核對工作。
2、國家獎學金評選和答辯會由各二級學院自行安排和組織,提交評定結果和資料至學生資助中心。
3、申請審批表(見附件4、5)填寫必須規(guī)范,除簽名查 外要求全部打印,打印的格式、字體和紙型要與樣表一致;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、一等助學金相關資料(電子稿、紙質稿)提交至學生資助中心復審、存檔。
4、各二級學院公示國家獎、助學金初審名單,公示名單按照統(tǒng)一格式(見附件13),圖片拍照留底,提交電子稿、蓋章紙質稿至學生資助中心。
5、國家獎學金資料上報截止時間:10月15日;國家勵志獎學金資料上報截止時間:11月1日;國家助學金資料上報截止時間:11月8日
6、請各學院嚴格根據(jù)國家獎、助學金評審工作要求,本著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民主的原則,認真做好國家獎、助學金的評審工作,確保國家獎、助學金真正用于優(yōu)秀學生、需要資助的學生,并做好公示工作。
附件2
國家獎學金評分細則
根據(jù)《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(湘學助〔2021〕28號)》,《湖南省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(湘教發(fā)[2012]67號)》文件精神,激勵學生勤奮學習,努力進取,在德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全面發(fā)展,結合我院實際情況,特制定國家獎學金評分細則,具體內容如下:
一、材料評分(先按百分制計分,后取其70%計入總分)
1、學習成績與綜合考評排名(50分)
<1> 提交評選學年度完整成績單(公選課除外)。要求:平均分不低于90分,且單科不低于75分。 (30分)
<2> 提交評選學年度年級組專業(yè)成績和班級綜合考評排名(相關系統(tǒng)打印),必須均在評選范圍的10%以內。 (20分)
2、突出表現(xiàn)(40分)
<1> 獲得獎項。國家級獎(12-20分/次);省級獎(8-15分/次);校級獎(2-7分/次);院級一等獎2分/次、其它1分/次。
<2> 發(fā)表論文。公開發(fā)行期刊(國家、地方、雜志、報刊等)第一作者10分/次、第二作者5分/次;網絡及校內其它刊物第一作者5分/次。
<3> 參與課題。省廳級第一參與10分/次、第二參與5分/次;校級第一參與5分/次、第二參與3分/次。
<4> 創(chuàng)新發(fā)明,獲得證書或通過專家鑒定。省廳級10分/個;校級5分/個。
<5> 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(xiàn)突出。見義勇為(被認定),10分/次;助人為樂、奉獻愛心等實際行動,在本校、本地區(qū)被報到,產生較大影響的。
<6> 組織參與活動。組織活動,省級10分/次,校級5分/次,院級3分/次,班級2分/次;參與活動,省級5分/次,校級3分/次,院級2分/次。提供證明材料或公開文字報道。
說明:同一項目不重復計分,就高不就低;沒分等級的獎項取對應級別的最高分。
3、其它補充材料(學習總結、學習方法介紹等) (10分)
二、答辯評分(先按百分制積分,后取其30%計入總分)
1 | 答辯態(tài)度積極 30分 | 1、心態(tài)端正,態(tài)度誠懇,精神狀態(tài)好 2、準備充分,PPT匯報,著正裝 3、匯報材料詳實充分,實事求是 |
2 | 專業(yè)學習成績 突出 20分 | 1、學業(yè)成績優(yōu)異(展示成績表) 2、學習習慣和行為有明顯的示范引領作用 3、學習成果突出(參加學習評比、競賽、比武情況) |
3 | 個人表現(xiàn)突出 20分 | 1、各學期德育測評等級和綜合素質學分 2、爭先創(chuàng)優(yōu)情況,參加技能競賽、文體活動比賽獲獎情況 3、擔任學生干部,參加社團協(xié)會(含導師制活動小組) 4、寢室評比情況 |
4 | 社會實踐與貢獻 20分 | 1、參加志愿服務和義務勞動情況 2、參加社會實踐和課外兼職情況 |
5 | 其他情況 10分 | 1、之前獲得國家獎、助學金情況 2、是否“機電杰出青年”或“學習標兵” 3、是否有下列行為:抽游煙、穿拖鞋短褲背心、上課遲到早退曠課睡覺玩手機、鋪張浪費高消費、泡網吧玩網游等,要求如實報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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