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做好2023年下學期學習成果認定和轉(zhuǎn)換工作的通知
各二級學院:
根據(jù)《湖南機電職業(yè)技術學院學生學習成果認定與轉(zhuǎn)換辦法(試行)》行字〔2021〕79 號文件精神,為做好2023年下學期課程學生學習成果認定與轉(zhuǎn)換工作,現(xiàn)就相關工作安排如下。
一、工作安
各二級學院成立學分認定工作小組,負責本學院2023年下學期課程的學生學習成果認定和轉(zhuǎn)換的審核與申報。
二、工作流程
1.學生申請。學生按照行字[2021]79號文件的要求填寫《湖南機電職業(yè)技術學院學生學習成果認定與轉(zhuǎn)換申請表》,提供相關佐證材料(原件及復印件1份),由指導老師簽署意見。
2.成果認定。根據(jù)行字〔2021〕79 號認定原則中對應的認定部門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。認定完成后,于2024年3月6日下班前交所在二級學院。
3.二級學院初審。學生所在二級學院根據(jù)提交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和公示,公示期為3天,公示期結束后將審核通過后的材料(含匯總表)于2024年3月13日16:00前上交教務處。
4.教務處審核。教務處根據(jù)二級學院初審意見進行進一步審查并公示,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統(tǒng)一辦理學生成果認定。
三、其它說明
1.學生應提交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材料。佐證材料應盡量全面,只提交復印件,原件由認定部門審驗,核實真實性后在復印件加蓋公章。
2.學生申請的成果認定和轉(zhuǎn)換的課程應為2023年下學期修讀的課程。
3.學生在申請學習成果認定中弄虛作假的,一經(jīng)查實取消該成果所得學分,并以作弊論處。對幫助申請人弄虛作假的有關人員,學校將按有關規(guī)章制度予以處理。
4.學生在辦理相關手續(xù)過程中,如有疑問,可向所在二級學院或教務處進行咨詢。
5.學分認定是嚴肅性較強的一項工作,請各二級學院及有關部門嚴格把關,認真做好2023年下學期學生學習成果認定工作。
教務處
2024年2月29日
關于做好2023年下學期學習成果認定和轉(zhuǎn)換工作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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